道德经十四章
老子
视之不见,名曰“夷”(1);听之不闻,名曰"希";搏之不得,名曰"微"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(2)。其上不缴,其下不皦(3),绳绳兮不可名(5),复归于无物(6)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(7),以御(8)今之有(9)。能知古始(10),是渭道纪(1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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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释赏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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