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祀圆丘乐章
郊庙歌辞四
《唐书·乐志》曰:“贞观二年,祖孝孙修定雅乐,取《礼记》云‘大乐与天地同和’,故制十二和之乐:祭天神奏《豫和之乐》,祭地祇奏《顺和》,祭宗庙奏《永和》,登歌奠玉帛奏《肃和》,皇帝行及临轩奏《太和》,王公出入,送文舞出、迎武舞入奏《舒和》,皇帝食举及饮酒奏《休和》,皇帝受朝奏《正和》,皇太子轩悬出入奏《承和》,正至皇帝礼会登歌奏《昭和》,郊庙俎入奏《雍和》,酌献、饮福酒奏《寿和》。六年,冬至祀昊天於圆丘乐章,褚亮、虞世南、魏徵等作。”大历十四年,改《豫和》为《元和》,以避讳也。按唐初作十二和以法天数,其后增造非一,颇无法度,皆随时制名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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